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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客户关注问题解答
2026-08-27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激发民间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作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金〔2026〕7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储银行等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实施。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1

贷款贴息政策的支持范围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

2

贷款的贴息标准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通知》要求,对于2026年8月1日以来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中央财政按照流动资金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

3

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通知》要求,单户在相关银行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单户在相关银行可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

4

本次贴息优化政策自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贴息优化政策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5

贴息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答:在办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客户切勿轻信银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短信等其他渠道信息,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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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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