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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护航新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11-2111

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上,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介绍了促进“两个健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就政策举措进行了解读。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以法治之力营造公平营商环境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方面措施

全区法院严格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紧扣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让企业家专心创新、放心置产、大胆投资,安心经营,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平等保护,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聚焦发展难题,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把握企业需求,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聚力多赢共赢,形成协同化解合力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介绍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四方面举措(以下简称《四方面举措》),释放出全区法院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全区法院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对国企、民营企业、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把平等保护贯穿产权保护、合同履行、权益救济全过程。

《四方面举措》明确提出,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非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民营企业涉案财产处置,严惩诋毁企业家名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为企业提供更准确的行为指引和更稳定的未来预期。

聚焦发展难题,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难问题,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背靠背条款破局问题,严格认定付款条件和效力,防止上游大型企业以第三方付款为前提,将风险转嫁给下游中小微企业,切实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在涉企案件中,针对企业生存发展问题,坚持少破产、多和解,少清算、多重整,少解散、多兼并;针对企业回款慢问题,持续开展特殊主体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工作。

围绕民营企业需求,明确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其中,聚焦涉企纠纷“耗不起、等不起”痛点,借助“一张网”快立案、精审理、优执行,最大程度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失信惩戒,用好用足用对执行措施,对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的场所、设备、资料等,灵活采取活封活扣,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胜诉权益快速变现。

《四方面举措》强调,聚力多赢共赢,将形成协同化解合力。全区法院将深化府院联动,依法认定行政协议效力,督促诚信履约。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新格局,打通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后一公里”,高效、便捷、低成本地化解涉企纠纷。

此外,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推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迪里夏提·沙依木表示,全区法院将用每一个公正判决、每一次高效执行、每一项贴心服务,把法治保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严格公正司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工商联:

服务“两个健康”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服务“两个健康”八条措施

●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助企纾困

●进一步发挥好“政会银企”工作机制作用

●深化“民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

●持续开展“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

●着力打造工商联招商引资工作品牌

●高水平搭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上,自治区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服务“两个健康”、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凝心聚力,加快发展。

11月18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斌就《八条措施》进行了解读。

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主责主业,《八条措施》明确,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

近两年来,自治区工商联通过“新商大讲堂”等平台,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指导全区各级工商联持续建立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体系,引导民营经济人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家国情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下一步,将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新蓝计划”,遴选千名年轻企业家开展专项培育工作。

围绕助企纾困,持续做好“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及成果运用工作,常态化开展“进企业、解难题、送政策、促发展”活动,积极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民营企业困难诉求,帮助企业稳预期、强信心。

在发挥好“政会银企”工作机制作用方面,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作,优化完善民营企业融资“白名单”推送机制、“金融指导专员”服务机制,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

为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诉求,自治区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依托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持续开展好“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等活动,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

在“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行动中,自治区工商联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围绕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助力培育更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在打造招商引资工作品牌方面,自治区工商联依托对口援疆、兵地融合等机制,在全国工商联指导支持下,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民营企业进边疆”等招商引资系列活动。

为了高水平搭建民营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自治区工商联持续举办“丝路工商发展恳谈会”,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防风险”行动,积极组织商会、企业赴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考察和经贸交流活动。

在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自治区工商联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制度。推进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改革发展,积极组建产业链、园区、商圈、街道等新型商会,夯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坚实组织基础。

刘斌表示,自治区工商联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持续提升服务“两个健康”的能力和水平,将各级工商联打造成“民营经济人士之家”,为新征程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贡献力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全力服务支持民企做强做优做大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加快推进地方立法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减轻企业费用负担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新疆民营经济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1月17日召开的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文华介绍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释放出新疆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首条即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力争在2026年出台自治区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

《十条措施》强调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通过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和问题诉求的“收集—管理—督办”闭环,确保企业的声音“听得到”、反映的问题“有人管”、合理的诉求“能解决”。同时,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应对造谣抹黑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等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负面舆情。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文华介绍,我区将自2026年起实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十四个地州市全覆盖,努力为企业创造市场规则统一、要素流动顺畅、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方面,《十条措施》提出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

扩大有效投资是稳增长的关键。《十条措施》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在具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从项目谋划阶段即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能性,在审批阶段审核参与情况,并明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达10%以上。这为民间资本打开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发展瓶颈。《十条措施》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和“拓宽融资渠道”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争取并用好中央资金和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服务和重大项目;另一方面,全面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为盘活民间投资存量资产开辟重要通道。同时,通过提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梳理推介好项目引导信贷支持,着力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

降成本是为企业纾困解难的重要方面。《十条措施》聚焦“减轻企业费用负担”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通过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乱收费,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在用工方面,通过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与共享,并支持民营企业自建实训基地,有效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成本,提升人力资源素质。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和群众最有发言权。《十条措施》创新性地提出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邀请各界人士亲身参与体验、监督反馈。这一机制有助于更直接、更敏锐地发现营商环境中的真实问题,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改进。

文华表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人”,今后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围绕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形势分析、政策集成、促进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持续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精准纾困解难 赋能民企发展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

●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

●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

●提升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价渠道

●加大民营企业创业扶持

●强化民营企业公共就业服务

●强化市场化社会化配置企业用工

●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紧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穷尽人社一切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支持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17日召开的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帕尔哈提·加拉力介绍了人社部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旨在通过精准、务实的人社政策,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赋能加力。

降成本、稳岗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八条措施》明确“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与“降低民营企业用工成本”双轮驱动。通过扩大社保补贴范围、设立最高5000万元的专项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并全面推行“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模式,确保政策红利高效直达企业。同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顶格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对吸纳青年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人才是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八条措施》着力“提升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技能人才申报“新疆工匠”,最高给予3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在职称评审方面,建立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特殊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补支持,对新设基地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八条措施》还提出“加大民营企业创业扶持”与“强化民营企业公共就业服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创业,提供最高400万元专项创业担保贷款。同时,编制发布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目录,建立全区就业信息“一张网”、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保障民营企业用工需求。

此外,措施还注重“强化市场化社会化配置企业用工”,对引进人才成效显著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遴选认定一批人力资源“骨干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培育特色劳务品牌,对每个劳务品牌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并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帕尔哈提·加拉力表示,人社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质效,用心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人社力量。

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优化金融生态 提高融资质效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

●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各项政策要求,用好各项政策工具,科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引导银行机构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到“应续尽续”,减少还贷周转资金“过桥”费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鼓励银行机构合理下放审批权限,压减民营企业贷款审批环节和时限,全面提升贷款便利性。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强化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对成效显著的银行机构给予正向激励,力争实现民营经济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深入拓展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政金企”对接平台,为民营企业搭建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桥梁。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产品和服务,扩大民营企业首贷户和信用贷款覆盖面

●建立健全金融纾困帮扶响应机制

●用好自治区“绿色通道”政策,加强拟上市企业的上市培育服务

11月17日召开的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上,聚焦“金企信息不对称、金融供需匹配不足、获贷便利性不够、综合融资成本偏高”等问题,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李少枫介绍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以下简称《五条措施》)。

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是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关键。李少枫介绍,《五条措施》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各项政策要求,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科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引导银行机构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到“应续尽续”,减少还贷周转资金“过桥”费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维持融资担保低费率水平,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贷款审批环节多、时限长等问题,《五条措施》着力在提升服务效率上做文章。鼓励银行机构合理下放审批权限,压减民营企业贷款审批环节和时限,实现“一次申请、限时办结”,全面提升贷款便利性。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真正让基层行“敢贷、愿贷、能贷”。强化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对成效显著的银行机构给予正向激励,力争实现民营经济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信息不对称是阻碍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的重要因素。为此,《五条措施》提出要深入拓展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完善“政金企”对接平台,通过“政策宣讲、融资宣介、银企签约”等组合式服务,为民营企业搭建起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桥梁。鼓励银行机构大胆创新,开发更多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贷款产品和服务,着力扩大民营企业首贷户和信用贷款的覆盖面。

市场波动中,部分民营企业可能暂时面临流动性困难。《五条措施》提出建立健全金融纾困帮扶响应机制,对于这类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自治区相关部门将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依法依规给予帮扶,适时采取贷款展期延期、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有效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

除了间接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对民营企业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五条措施》明确,用好自治区“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加强拟上市企业的上市培育服务。高质量建设自治区“专精特新”专板,积极推荐优质四板企业通过公示审核、绿色通道机制申报新三板挂牌。推动出台自治区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指引,优化企业评价制度和财务指标约束,畅通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始终以不断优化金融生态作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高民营企业融资规模质效,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李少枫说。


内容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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