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开展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5年9月28日
发布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开展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对象
(一)年度验收。面向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项目第二批、第三批入选人员。
(二)期满验收。面向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项目第一批入选人员。
二、项目验收内容
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入选人员业绩成果收集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18号)要求,由入选人员上传(补充)个人业绩成果等。
(一)年度验收。主要对引进人才的绩效目标进度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于年度资金执行率低于50%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整改。
(二)期满验收。主要对引进人才履行任务书中规定的目标任务、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下步工作计划进行全面验收,重点评估验收入选项目以来所取得科研(工程)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成果转化收益、人才培养成效等标志性成果。对人才发展基金使用合规性、预算执行情况及资金效益进行结项审核。由引才单位提出资金使用整体效益的初步意见,如有结余资金的,根据项目属性,提出接续使用或退还财政的初步意见。
三、项目评价标准
(一)对开展科研创新的,重点评价学术(技术)水平、研究成果价值等。
(二)对开展科技创业的,重点评价成果转化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
(三)对特聘专家,重点评价带动学科发展、传帮带本土人才和团队等。
(四)对青年博士和博士后,重点评价履行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五)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重点评价满足急迫需求、解决实际问题等。
四、验收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年度验收。由入选人员上传(补充)2025年度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期满验收。由入选人员上传(补充)自入选项目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引才单位审核后,填写《新疆人才发展基金支持的第一批重点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并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以上工作均在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
五、项目验收方式
(一)入选人员上传(补充)个人业绩成果,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等流程,均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栏目(www.xjzcsq.com)”完成。
(二)通过审阅资料、答辩评议、实地考察、技术验证等形式,对引才单位管理服务情况、入选人员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六、结果运用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成果和资金验收情况,综合研判后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定等意见。优秀比例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周期引进人才总数的10%。
(一)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可根据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体系标准,申报新的人才项目,免评审给予接续支持。
(二)对因客观原因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根据验收工作组意见,可给予最长6个月的延期时限,期满仍无法完成目标任务或通过验收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项目,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未完成目标任务比例追回支持资金,相关引才单位及人才3年内不得再申报新的人才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通知所属引才单位做好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引才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规范完成验收工作,严格审核监督。
(二)引才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总结实施成效,形成验收报告(期满验收的),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要成效(数据)、典型事例、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及建议等内容。指派专人负责验收工作,指导入选人员上传(补充)个人业绩成果等,严格审核材料。
(三)引才单位和引进人才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撤销相关人员入选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全额退回已拨付资金,并追究引才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立志,0991-3689921
系统服务电话:0991-31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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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5日